1981年
10月17日 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作出《关于广开蹊径,搞活经济,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》,指出:为了适应出产力发展的情况,以及人民人民多方面的必要,还必须同时阐扬集体、个别等多种经济大局的积极作用。依照国民经济的必要,适当发展城镇劳动者个别经济,增长自谋职业的渠道。个别劳动者,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劳动者。他们的劳动,同国营、集体企业职工一样,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必须的,都是庆幸的。对于他们的社会和政治职位,应与国营、集体企业职工因人而异。
2003年
10月17日 内地与澳门签署《内地与澳门关于成立更缜密经贸关系的铺排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