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》第一百四十条划定,,,在上级查抄、、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、、汇报工作时,,,对该当汇报的事项不汇报或者不如实汇报,,,造成严重侵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,,,对直接责任者和辅导责任者,,,赐与忠告或者严重忠告处罚;;情节严重的,,,赐与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罚。在上级查抄、、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、、汇报工作时狂妄、、唆使、、暗示、、胁迫下级说假话、、报假情的,,,从重或者加重处罚。
这里的“汇报”,,,强调的是具体工作层面、、工作内容上的汇报!吧霞丁,,,既蕴含上级党委、、当局等,,,也蕴含党委工作部门和当部门门等,,,不仅仅局限于上一级!案玫被惚ǖ氖孪睢币揪菹质登榭鲇枰越缍,,,有的是上级单元明确要求汇报的事项,,,有的是上级没有明确要求,,,但凭据自身工作职责该当汇报的事项。
《关于新局势下党内政治生涯的若干准则》划定,,,党的各级组织和整个党员必须如实向党反映和汇报情况,,,否决弄虚作假、、虚报浮夸,,,否决隐瞒实情、、报喜不报忧。辅导机关和辅导干部禁绝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狂妄、、唆使、、暗示或胁迫下级说假话。实际中,,,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了谋取上级的注定和赞许,,,上报假情况、、假数字、、假典型;;有的为了粉饰产生的问题、、粉饰太平,,,隐瞒真实情况;;有的为了应酬查抄,,,无中生有、、移花接木。这些行为误导上级对现实情况的把握,,,滋扰上级作决策,,,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,,,必须端庄查究有关人员责任。若是明知情况不实或有问题,,,不只不制止、、不纠正、、不如实汇报,,,还要求下级说假话、、报假情以覆盖问题、、隐瞒实情,,,则要赐与更重处罚。